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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克政治

  政治制度

  1992年12月16日捷克民族议会通过第一部宪法。宪法确立捷克共和国是一个主权、统一、民主与法制的国家。宪法规定,立法权归议会,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。共和国总统为国家元首,由议会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,必须获得一半以上多数票才能当选。总统须年满40岁,任期5年,最多连任两届。政府为最高行政权力机构,对众议院负责,众议院有权对政府表示信任或不信任。独立法院代表共和国执行司法权。共和国设宪法法院,维护法制。宪法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,法官任期10年,由总统任命,并经参议院同意。

  主要政党

  
全国共有政党、运动、联盟等200余个。主要政党有:

  (1)捷克社会民主党(The Czech Social Democratic Party):执政党。有党员1.5万人。最早成立于1878年,1938年解散,1945年又恢复活动,1948年6月27日与捷共合并,1989年11月19日开始独立活动。自称中左党,政治上主张维护工人和其他劳动者的利益,经济上主张实行社会市场经济。1998年6月大选后首次成为执政党。在2002年议会众议院大选中再次获胜。主席弗拉迪米尔·什皮德拉。

  (2)公民民主党(The Civil and Democratic Party):在野党。有党员近2.4万人。成立于1991年4月,其前身为1989年11月成立的“公民论坛”。该党属右翼党,主张民主、自由,强调继承欧洲基督教传统、捷第一共和国的人道和民主传统,反对马列主义意识形态和任何形式的集体化倾向,主张实行彻底的私有化和市场经济。主席米雷克·托波拉内克(Mirek TOPOLANEK)。

  (3)捷克和摩拉维亚共产党(The Communist Party of Czech and Moravia):在野党。约有党员13万人,实际参加活动的党员约3万人。由原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演变而来,成立于1990年3月31日。长期以来该党在议会中占有一定席位,在2002年议会众议院大选中得票率明显增长。主席米洛斯拉夫·格列贝尼切克(Miroslav GREBENICEK)。

  (4)基督教民主联盟—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党(The Christian and Democratic Union-The Czechoslovak People’s Party):执政党。约有党员8万人。成立于1918年9月,1945年加入捷共的民族阵线,1989年11月恢复了原党的“非社会主义传统”。自称为中右党。主席齐里尔 ·斯沃博达(Cyril SVOBODA)

  (5)自由联盟(Freedom Union):执政党。党员2500余名。系由公民党裂变后成立于1998年2月的右翼政党。该党奉行较开放的政策,主张自由市场经济,遵循市场规律和公正的道德准则,倾向于中产阶层和中小企业家。强调建立防止左派的坚固堤坝,恢复人们对右派政治的信任。主席彼得·马雷什(Petr MARES)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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